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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出租车/汽车指导意见建议:共六部分20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0-4-16 分类: 电商动态

新浪科技新闻10月10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众评论。

以下是交通运输部徐亚华检查员介绍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情况:

为了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出租车改革和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交通运输部和有关部门对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按照中央政府的决策安排,全面深化改革。听取意见,反复讨论和修改,起草形成《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下面,我将告诉你情况:

  一、起草背景

出租车是城市综合交通系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公众提供个性化的交通服务。截至2014年底,出租车137万辆,出租车经营企业8,428家,自营户126,292户,员工261.8万户。 2014年,客运量为406亿。出租车行业具有在城市交通中向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的功能。虽然交通量不高,但却与人们的出行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有关。

虽然出租车行业在解决大众出行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一些城市,也有出租车“难以乘车”,行业服务质量不高,行业稳定性较弱。行业定位不准确,供需不平衡,管理权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难以提高,新旧业务发生冲突。特别是在过去两年中,移动互联网已迅速融入出租车行业。在提高出行效率,促进群众出行的同时,也对传统的游行出租车造成了不公平竞争,行业矛盾日益突出。

  二、起草过程

今年1月以来,交通运输部成立了一个改革工作组,对10多个不同类型的城市进行了深入的系统研究,并举办了30多种不同类型的研讨会,示范会议和特别会议,并听取了意见。来自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国内外出租车管理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凝聚改革的共识,形成《指导意见》。

今年3月和5月,交通运输部多次征求当地交通部门和国务院11个有关部门的意见。 6月下旬举行了深化出租车产业改革的座谈会,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市政府和相关负责同志。公安交通部门应邀参加进一步磋商。 。 7月中旬举办了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研讨会,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委员,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出租车公司,“特种车辆”(互联网)公司受邀。 ,出租车司机,“ldquo;特价车”司机和旅客等有关方面参与,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9月,各省再次发出征求相关城市交通部门意见的意见。经过各方意见的反复修改和改进,今天的评论草案已经形成。

  三、深化改革的目标、原则和思路

深化出租车产业改革的目标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抓住“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机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立法思想,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统筹规划,分类管理,循序渐进,通过“增量驱动股改,市场细分改善运输服务”,满足人们的个性化旅游需求,确保健康发展出租车行业。

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原则是:

首先,问题是导向的,改革是深化的。关于出租车行业长期积累和新互联网格式带来的新问题积累的历史矛盾,我们将运用改革思路和创新思路,坚持转型发展,坚持利益和利益。避免劣势,做好顶层设计。

第二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协调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满足公众个性化旅游的需求,并考虑到乘客,司机,出租车公司和互联网平台的利益。

三是鼓励创新,依法规范。促进互联网和出租车的整合。多部门联合制定法规,改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加强事后监督。

第四是逐步结合和分化。落实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将中央高层设计与当地实际紧密结合,赋予当地充分的自治权和政策空间,不搞“一体化”,发挥各种优势,热情推动改革步步为营。

深化的士业改革的想法,是将新的格式纳入的士管理范围,并建立多元化的服务体系,包括游行的士及新旧格式的士的保留。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第412号国务院令)的法律框架,新旧格式将被分类和管理,并逐步整合和发展。一是改革传统出租车产业体制和机制的缺陷,解决政府与企业,企业与驱动力,能力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积极推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通过“出租车+互联网”,实现传统出租车的转型升级。其次,规范新网络预订出租车的发展。网络预约出租车的经营者,车辆和司机依法进行许可管理。市场容量的调整主要通过设置不同的车辆访问条件,并充分发挥平台信息化手段对驾驶员服务评估的优势来实现,“互联网+出租车“,为乘客提供差异化​​的服务,与传统的游行出租车不一致。第三,充分考虑行业的复杂情况,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对于新旧两个方面,我们必须肯定多样性和差异性,指导形势,引导形势,促进一体化发展,避免对抗与冲突,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市场体系。其他和相互补充。 。避免“冲击式”改革的匆忙,有效维持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四、《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有六个部分共20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科学定位,适度发展,动态调整能力。《指导意见》建议出租车是城市综合交通系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公众提供个性化的交通服务。由于出租车社会出行的成本不合理,城市道路或停车场等资源的过度占用,因此必须优先考虑公共交通的发展和出租车的发展。在实施出租车运营许可证管理时,有必要区分大,中,小城市,结合公共交通改善程度,科学确定出租车运输能力的规模和城市综合分享的比例。运输系统,全面考虑人口和经济发展水平。出租车里程利用,城市交通拥堵等因素,建立动态监测调整机制,及时调整能力。具体到某个城市,运输总量及其具体分配方法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是构建多元化的服务体系,满足社会各阶层的需求。我们将本着以人为本,鼓励创新,规范发展,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发出租车,预约出租车。邮轮出租车的分类管理和租车的在线预订,提供差异化​​服务。巡航出租车的数量可以调整和控制。他们可以在路上巡游,在车站等候乘客,并通过电信和互联网提供运营服务。网络需要预先管理以预留出租车。预约运营服务只能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和使用符合规定的车辆进行。

三是深化游行管理权的管理改革。首先,规定对经营权和免费使用权加以限制。所有新的出租车经营权均免费使用,商业实体不得变更。如果管理权已用于补偿,则必须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减轻行业负担。与此同时,应谨慎处理剩余的历史问题。如果没有具体的业务时间限制,有必要合理确定时限并实现平稳过渡。二是完善管理权的获取和退出机制,建立和完善基于服务质量和信誉的出租车经营权分配管理制度。三是规范管理权的使用管理。没有猜测或未经授权的转移。

第四是谈判和确定合同费标准。合同管理是调动驾驶员积极性的动力,有利于打破“平均主义”,提高运营效率。这是现实和合理的。合同费用与出租车公司的发展和司机的重要利益有关。鼓励,支持和指导出租车公司,行业协会,出租车司机和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合同费或配额任务标准,实施动态调整,社会公布和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探索各种利益分配机制,并建立一种商业模式,使企业和司机在共同的风险和合理分配利益的情况下运作。

第五是促进互联网和出租车的整合。一方面,它引导游行出租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提供运营服务,鼓励游行出租车扩大服务功能,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改善服务。另一方面,规范发展网络订购出租车并实施网络预订出租车运营商,车辆和司机的许可证管理。很明显,网络保留出租车运营商作为运输服务提供商并承担运营商的责任。提供差异化​​服务并实施错位操作。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督联合力量,加强事后监督,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六是改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施网络预订出租车费用的政府引导价格或市场调整价格,并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引导的出租车票价。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引导的价格管理,必须科学制定和及时调整出租车运价的水平和结构,建立出租车票价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运价杠杆作用。出租车运输市场的供需关系。推进出租车燃油补贴制度改革,通过综合措施逐步取消出租车燃油补贴,促进出租车合理定位。

以上是《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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