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5-31 分类: 电商动态
新京报(记者林烨)司机罗某开着一辆滴水车和一辆电动车相撞,导致47岁的余先生在电动车上被禁用。昨天,由滴水驾驶员和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引发的争议在朝阳法院正式进入审判阶段。齐先生要求赔偿他的医疗费,伤残补偿费和家属生活费22万多元。在审判中,司机和滴水承担的责任是争议的焦点。
被撞成十级伤残 责任无法认定
2014年12月11日,滴水司机罗先生驾驶一辆小型汽车从东向西驶入朝阳区机场辅助道路的东营路口,与一辆从北向南的电动自行车相撞。
当时坐在电动车后面的齐先生受伤了。诊断后,左胫骨骨折,左胫骨骨折,左膝后交叉韧带和其他损伤,构成10级残疾。
由于无法监控事件,交通管理部门无法确定事故责任,因此不得不向法院推荐当事人。因此,受伤的罗先生将罗先生,汽车租赁公司和保险公司带到法院,并向家属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偿费和生活费,共计22万元以上。
案件于9月首次开庭时,罗先生申请了案件,法院又将其劳务派遣公司冠华英才作为共同被告。根据劳务公司的说法,他们是罗先生的实际雇主,“北京迪达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实际雇主。
案件昨天正式进入法庭听证阶段。
五被告一致认为原告应承担主要责任
昨天,除了汽车司机罗纳尔迪尼奥,迪迪公司(北京通达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滴水”,汽车租赁公司,保险公司和“滴水”华英才公司的服务调度服务还去法院参加诉讼。
五名被告同意原告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是一辆汽车。当时,司机小刘是原告的亲戚。在17岁时,44岁的未成年人,作为一名成年人,乘坐这样的车辆,让危险发生。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冠华英才公司的代理人的说法,原告驾驶的车辆没有执照。该司机已有17年的历史,尚未获得合法的F驾驶执照。他至少负责60%。
法院没有在法庭上作出判决。
■ 追问
滴滴公司是否要担责?
汽车租赁公司认为,虽然它是车辆的拥有者,但事故并无错误;所涉车辆的直接控制在租赁期间已经丢失,因此应由承租人直接控制。此外,公司与滴灌公司签订合同以补充租赁合同的条款,承租人应支付相应的民事责任。
迪迪说,他们没有找到与冠华英才公司的劳务派遣协议。只有迪迪信息平台服务协议,该协议没有看到罗先生和迪迪之间的关系。因此,该公司与此案无关。
滴滴公司强调,通达公司仅在整个法律关系中提供网络信息服务,不提供具体的租赁和驾驶服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通达公司不是一级交通事故的负责人,也没有承诺。因此,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不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冠华英才代理表示,每次滴滴平台交易时,通达公司将在交通事故后扣除交通事故或交通索赔1元风险资金,此基金池在通达公司手中。迪迪应承担主要责任。
冠华英才指出,合作一开始,公司必须回应迪迪公司的要求,必须利用自身资格发行名为财富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该平台的后台密码和操作由Didi Taxi Company运营。通过Drip Tract软件进入系统的所有资金均由滴灌公司信息平台收集。冠华公司仅收取发票费的2.8%,即服务费,因此该案件作为共同被告赔偿。在此过程中,滴灌公司应承担大部分责任。
■ 律师说法
“叫车平台不能撇清责任”
北京中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维伟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如果雇员在就业活动中造成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员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雇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雇主承担连带责任,可以向雇员追讨赔偿金。如果雇员是劳务派遣员,接受劳务派遣的雇主应承担侵权责任,即车辆平台的经营者。
王伟伟说,汽车平台不再是简单的信息提供者。作为组织者和管理者,车辆遭遇交通事故并导致车辆平台的损失。
■ 专车纠纷事件
2015年6月
使用打车软件下单 司机接单又离开
安徽芜湖的万先生准备早上带着怀孕的妻子去医院。使用滴灌软件下订单后,出租车司机赶到现场然后离开,导致万先生非常不满,并先后向出租车公司和投诉了解滴滴。
2015年4月
乘客称遭滴滴专车司机短信辱骂
赵女士通过滴水手机软件与车司机刘先生取得了联系,并在一个下午预订了一辆包车,并口头同意价格不应超过1000元。然而,在使用汽车的过程中,驾驶员使用仪表计算整个过程的价格,并表示赵女士应根据仪表支付超过1500元的车费。因此,这两个人发生了争执。就滴滴而言,票价定为1000元。在赵女士付钱后,她被司机的短信侮辱了。
2015年1月
专车送客 车辆被查扣
今年1月7日上午,使用迪迪汽车软件在济南西站送客的陈超被执法人员调查处理,车辆被暂时扣留。 2月11日,听证会后不久,他收到了处罚决定,被判处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陈超认为,他并非非法经营,交通管理中心无权确定他的车是黑车。因此,他向济南市中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济南客运管理中心撤销处罚。这件事被称为“特种车的第一例”,从4月15日的审判到现在,经过两次延误判决后,仍然没有结果。
2014年2月
司机以使用滴滴软件接单为由“拒载”
在上海的严先生乘坐出租车后,司机告诉他车辆已通过滴水。严某认为车辆处于运输状态。他拉开车门进入车内,这意味着它在被告和被告之间。运输合同已经确定,被告的司机必须按照指示将其送到目的地。司机拒绝使用出租车软件接受订单,这构成了违约。因此,严某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被告承担原告维持股权费用的费用,即律师费3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法院最终拒绝支持严先生的上诉。 Yangguang.com的综合报告